電導率質量控制標準物質的核查:
標準物質的核查是為使標準物質的特性值保持在規(guī)定限度內所必須的一組操作,包括對特性值、保存條件、正確使用所做的適當?shù)闹芷谛詸z查。用戶應根據(jù)標準物質的不同特性,制定相應的核查措施。ISO/IEC?17025中規(guī)定,應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和日程對工作標準以及標準物質進行核查,以保持其校準狀態(tài)的置信度。
對于有證標準物質,在按照證書所規(guī)定的條件和方法保存、使用的前提下,可適當簡化核查措施,如對包裝、標準、證書完好性、保持期、保存條件等的檢查等。對于已開封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、應檢查其使用情況,必要時根據(jù)其穩(wěn)定特性、異常保存條件、測量結果可信度等,對特性值開展核查。內部制備的標準物質或校準物等,為確保較早賦予的特性值在其不確定度范圍內有效,應制定對其特性值的核查或穩(wěn)定性監(jiān)測計劃,特別是長期使用該標準物質或校準物時。
電導率質量控制標準物質的樣品貯存:
1.應有保存樣品的設施和條件,充分考慮溫度、濕度、防塵、防菌、防輻射和防光等影響,需低溫或冷凍保存樣品應達到相應的要求。
2.應在樣品有效期間內完成測試,做好相應記錄。
3.樣品測試結束后,在樣品有效期內需要繼續(xù)保留或能夠長期保留的樣品,應進行留樣登記,保證貯存條件。
4.實驗室應設置符合樣品保存條件的測試狀態(tài)區(qū)域。未測的樣品置于“待測區(qū)”,分析完畢的樣品置于“測畢區(qū)”,需保留的樣品置于“留樣區(qū)”。